學海飛颺計畫─國家級大騙局,注意公文陷阱

我在參加學海計畫前,當然有詳讀公文與辦法,
辦法讀下來看到包括學費、經濟艙來回機票、生活費當然是很興奮的。

也以這項計畫為目標,邊做畢業專題,邊準備學海計畫的申請,以及計畫申請門檻的英文檢定,順帶處理班級大小事(悲催班代宿命),非常忙碌。




如期申請過了,當下我很是開心的。
而高職期間的英文能力普普,在大一、大二時對英文沒想法,也沒有想要念的打算,所以能力下降了非常多,等於在大三要重拾那份英文能力,甚至更加的自我精進,並自學如何寫英文作文。
起初,我連作文要怎麼起頭都不會,現在我已經可以寫出一篇短論了,這又是另一個故事。
總之,我英文門檻也過關了。


過了許久許久,專題結束了,也畢業了。
我才得知計劃通過的核定金額,我大吃一驚.........
補助的金額居然連買來回機票都不夠!!!
我光連回機票就要6萬耶!!!有沒有搞錯!!!


金額的撥給,是依照學生去的國家、期限下去,用公平的方式去核定。
這方面我是不打算去責怪學校的,畢竟學校的說法是,
教育部給學校就這麼少,分給學生也就只能這樣了。
去年(2015),200多萬17個學生分,今年(2016),150萬分給26個學生...。
教育部怎麼核定的無從得知,至少學校就拿到這麼少,
其他同學也很錯愕,去亞洲國家的同學甚至連基本的5萬都沒拿到。

我很震驚,所以又去看了看辦法,得包含國際機票、學費、生活費沒錯啊!!!
但怎麼會知道,我從一開始跌入「公文用語」的陷阱中。

「得」,於公文用語中是可有可無的意思
不是大家熟悉的ㄉㄟˇ,如果念ㄉㄟˇ就是必須、要包含的意思。 






我不太清楚大學生有多少人會懂法律用語,我相信不懂的人是占多數的。
並非合理化我不懂公文,只是陳述事實罷了。
公文擺在眼前,以為是中文就大意了,跌入了陷阱這麼久才發覺。
這些用語可能對於有念過法條的人是基本沒錯。
就我的科系及專業來看,我覺得圖層、貝茲等等用語也很基本呢,
但對其他的人來說就不是這麼一回事。


嘛,就當作摔了一次的跤吧,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,不懂會害你摔下大坑。
至少現在對於錢很苦惱的我,這項體悟非常深刻。

所以看到這邊的同學,如果已經得知沒有什麼錢才申請的,或是為了得到留學經驗才申請,這樣比較好。如果家境小康,卻也負擔不起出國費用的,沒有低收戶證明的同學,可以考慮學海築夢,或是出口左轉。
這項計劃不會幫助你獲得補助去念書,這項計劃給的不是金額,給的是機會,至少我如此思考,才讓我的失落感不這麼大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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